根据守则,所谓按照一个计算法,就是只能选择固定租金,或总营收的一个百分比,或者固定租金和总营收百分比的结合。业主不能单方面以当中较高的款额来收取租金,这个对租户不公平。
其中,租金只能按照单一计算法,不能采用“两者选一”或“视何者为高”的模式,可说是零售租约的最大改变之一。
售卖运动和时尚用品的奥特(Augment)国际公司董事经理黄德群受访时指出,不受法律约束的守则实施后,有业主要求商家签署同意租赁结构能偏离守则,否则就提高租金。他因此希望,立法能够强制业主严格遵守条例,不要允许它们有提出偏差的权利。
法案中的零售场所指的是售卖商品,以及或提供餐饮、零售和生活时尚用途相关服务的场所。工业、办公楼或住宅用途的租约不受新法案影响。
国会预计在8月为新法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法案一旦通过,法令会在约六个月后生效,所有从法令生效日期起签署或更新、租期至少一年的零售租约都必须遵循新条例。
预计从明年上半年起,本地零售场所租约租金料只能按照单一计算法,不能采用“两者选一”或“视何者为高”的模式。
此外,双方不得在租赁合约中纳入排他性条款,例如,禁止租户在特定范围内开分店,或业主在同个建筑内出租给同行。业主也不可纳入租户不达销售目标时可提前解约的条款。
她在贸工部配合法案一读发布的文告中说:“业主与租户之间的关系更紧密并有更好的了解,将强化本地零售、生活时尚和餐饮企业,帮助它们为未来做更好的准备。这有利于零售业,长期可加强消费者的利益。”
本地商家支持守则立法
贸工部可委任纠纷调解机构
根据新法案,如果谈判时出现纠纷,双方必须通过调解来解决。若无法通过调解得出双方同意的结果,投诉方可委任裁决者(adjudicator)做决定。裁决者的决定可通过法庭命令执行,也可要求不遵守条例方作出赔偿。进行调解和裁决费用低廉,过程也快速。
冠病疫情严重打击零售业之际,凸显业主提供的援助不足以及租约条件不公平等情况,促成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的推出。这套在2021年6月实行的守则,涵盖13个范围,从租金结构、第三方费用,以及业主或租户提前终止租约等方面着手,让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平衡。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星期二在国会为零售场所租赁协议法案提呈一读。
联合会相信,下一步是让零售租赁数据更透明化,包括商场人流量和零售房地产租金。有了公平租约和透明市场数据,将能为这个自由市场的妥善运作奠定基础。
另外,新法案授权贸工部委任一个纠纷调解机构,例如新加坡调解中心来解决纠纷。贸工部也有权委任公平租约委员会(Fair Tenancy Industry Committee,简称FTIC)的主席和成员。这个由业主、代表租户的群体,以及业界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将负责检讨和更新守则,并且制定执行守则的程序,以及提倡业主和租户遵守守则。
受访本地商家对政府为守则立法表示支持,但希望纠纷调解过程不会太过繁琐和昂贵。
这是本地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的要求之一。这套守则星期二(7月4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强制零售业主遵循,确保业主与租户的租约谈判更加公平和平衡。
他也担心纠纷调解过程太过麻烦。“本地零售业由几个大型私人业主垄断,它们在谈判租约时一般上占据上风。如果我们不接受他们的条件,他们就把零售空间出让给别的商家。我们也没有必要寻求司法途径去得罪他们。”
这套守则至今获得九个私人业主和所有政府业主自愿采纳。但目前守则不具法律约束力。此外,守则允许业主和租户在排他性协议(exclusivity)、销售业绩、押金和租赁结构这四个方面提出偏差(deviations)。
新加坡租户公平联合会会长邱永胜说,这个法案将是一个重要里程牌,是修复业主和租户之间利益严重失衡问题的第一个突破口。
公平租约委员会秘书处接受《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自2021年10月以来,秘书处共收到来自约50个业主的1700多个偏差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