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当时指出,单一的45%举债顶限,将让REIT能在过度负债与减少过于机械化地依赖信贷评级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

另一家公司表则示,如今的投资者都相当有知识,会避免负债率过高的REIT,因此当局对举债顶限的管制应该采取“买者自慎”(caveat emptor)的原则即可。

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协会(REITAS)会长林卓斌是于前天举行的首届REITAS大会后,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作出以上表示。

举债顶限一直是REIT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控制融资风险,金管局在2015年7月推出的新条例,把REIT的举债顶限限制在45%。之前,没有信贷评级的信托的限制是35%,有信贷评级的信托则限制在60%。

应采“买者自慎”原则

REITAS秘书许锦泉指出,在这些没有举债顶限的成熟市场,平均负债率介于40%至50%。至于本地REIT,尽管举债顶限是45%,但平均负债率约36%,显示业界仍会在实际负债与顶限之间维持大幅度的缓冲。

他说:“我们或许可以先把举债顶限提高到50%,那么REIT的负债率就会上移到40%。过些时候,如未来五年至十年,当市场更成熟与更自律时,可以再上调顶限或者取消顶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昨天(7月4日)受询时说,该局定期检讨制度,并会把业界的反馈意见考虑在内。

REITAS秘书建议:举债顶限先提高到50%

林卓斌受访时表示,根据与会者在会上所反映的看法,业界认为受到45%的举债顶限所限制,让他们越来越没有竞争力,尤其是去到国外同举债顶限更高或无须面对举债限制的外国REIT与私募基金公平竞争时。

“我们一直同业界连系,并且欢迎利益相关者提供反馈意见。我们在检讨与微调监管框架及要求时,会把这些反馈考虑在内。”

其中一家公司表示,在进行收购时,竞争情况相当激烈,因此时间至为关键,若资金不足,恐难以成事。若不举债,而是通过发售新股集资,则需要更多时间去进行。

两家受访的REIT管理公司也表示赞同上调举债顶限。它们是分别在海外有零售资产与办公资产的REIT管理公司。

金管局发言人说:“作为金融领域的监管者,金管局定期检讨制度,确保它同市场与国际发展,以及全球最佳业界做法保持一致。

首届REITAS大会共吸引了近200人出席,包括REIT管理公司、税务顾问、律师、银行职员与监管人员。

目前,美国、日本与澳大利亚的REIT,都没有举债方面的限制。

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目前的举债顶限是45%,业界认为过于保守,呼吁当局考虑上调顶限,并在最终将它撤除,让本地REIT能同举债顶限更高或无须面对举债限制的外国REIT与私募基金公平竞争,并增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