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负责资本市场的助理局长李文业指出,金管局严厉看待任何形式的假交易与操纵行为。

一名男子刻意推高股价,制造股价假象,上周五在假交易罪名下被判坐牢四个月。

在2014年9月24日至11月27日之间,被告分别在13个交易日于临将闭市时,进场购买维利顿资源(Wilton Resources)的股票,结果促使股价“非自然”地被推高介于5.9%至22.8%,以及导致有关股价成为当然的闭市价。

被告莫毕亮(译音)面对13项触犯证券与期货法令的罪名,他承认当中四项控状,其他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新加坡交易所(SGX)在揭发被告的行为后,将案件交给当局处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商业事务局之后联合展开调查。

可是,被告不肯补仓,反而选择把闭市价推高。

他说:“这类行为干扰了‘价格发现’(price discovery)并且损害市场的诚信,被我国证券法所禁止。金管局将会毫不犹豫地对任何有这类行为的人采取行动。”

维利顿资源是一家勘探与开采黄金的公司。

期间,他以自己的名义,在两家金融机构进行按金交易(margin financing)。若股价跌到低于按金价值,被告必须按金融机构所规定的时限内补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