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周五在记者会上宣布,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法定生效日期改为8月1日。他解释说,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费,市民是否充分了解和积极参与相当重要。因此,他向行政长官李家超建议延后生效日期,由政府先行先试,透过实地展示进行宣传教育。
不过,这一项影响全港市民的政策,连日来在社会上引发一面倒的质疑和批评。除了普通市民,物业管理公司、清洁行业等纷纷反映垃圾征费的细节不清,担心执行有困难。
有受访的区议员认为,垃圾征收费用是正确的,这起事件反映港府考虑不周,难免令市民对政府施政能力有所怀疑,建议当局日后推行新政策时多做咨询和宣传。
消息人士指出,黎智英案审讯正在进行,而港府计划于今年内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政治形势不能不慎重考虑,以免某些势力挑起市民情绪,破坏社会稳定。
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则建议当局在计划生效前两个月,向全港屋苑免费派发指定垃圾袋,让居民与物管公司预先评估情况,改善程序。该学会也建议改善回收政策,加大回收力道,扩大回收种类,加密回收时间及增加回收站。
香港特区政府原本计划由4月起实施垃圾征收费用,但由于宣传不足,近来社会出现排山倒海的质疑和批评。港府星期五(1月19日)宣布,押后至8月1日才推行。
谢展寰指出,以往当局用文字解说,感觉较抽象;所以政府部门和楼宇将于4月1日先行先试,让市民看到垃圾收费的真实操作,更容易清晰了解操作细节。
香港东区区议员丁江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近来接到不少市民投诉,指不清楚垃圾收费细节,而港府的解释又前后不一,“加上目前香港经济欠佳,这一项政策推出后会增加市民的开支,许多人都有怨气。”
垃圾收费原本计划在去年底实施,港府一度押后至今年4月推行。谢展寰去年7月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上,曾表明实施日期不会再押后。
建制派网媒“坚料网”星期五引述港府消息人士强调,这次不是取消或搁置垃圾征费,而是由政府部门先行,以实际行动解释大家的疑虑。
香港《明报》则披露,据了解,港府未来数月会大举宣传,包括多次召开记者会、编制懒人包及印发宣传品,力度比照先前区议会选举,政府消息人士半开玩笑说:“讲到不想看(为止)。”
根据港府原来的计划,垃圾征费将于今年4月1日实施,日后市民必须购买九款大小不等的指定垃圾袋盛载垃圾,弃置大型垃圾更需要购买大型标签。如果不用指定垃圾袋或标签弃置垃圾,可被定额罚款1500港元(257新元),屡犯者最高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半年。
丁江浩建议,当局除了在政府楼宅试行垃圾收费,也可以考虑在一个区域或者一座大厦试验性推行,吸取经验后再在全港推出。另外,也要加强和区议会和关爱队合作,通过他们到地区宣传。
丁江浩表示,欢迎港府将垃圾收费押后至8月1日实施。他指出,该项政策在大方向来说是对的,但当局在执行时好心做坏事,结果令外界对当局的施政能力有保留。
他说:“一幅图片胜过千字,与其我在这里再继续说,外面又有不同解释、不同理解时,不如我们用真正的实地展示。大家看到操作时,我相信不论是市民、管理处,或将来的清洁公司、清洁工、前线工人,他们见到时就知道可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