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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五个月又四个星期。
被告如今得知建屋局租赁租屋的计划,出狱后打算向建屋局租房,再找一份当清洁工的工作自力更生,不会再犯法。
律师说,被告盗刷转账卡购买的物品,和他偷来的酒、脚踏车等,都是拿去变卖套现,以便有能力解决自己的温饱。
律师指出,被告因为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衣物和个人用品不时会被偷走,导致他没能好好工作,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得到咖啡店吃食客的剩菜剩饭。
此外,被告也曾在迷你超市偷窃,主控官指被告前科累累,应当严惩,以达到阻吓作用。
被告是63岁的伊斯迈尔(Ismail Bin Abu)。他一共被控11项控状,当中包括偷窃、欺骗、不诚实盗用财物等。他星期五(1月31日)早上承认其中四项罪行,其余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一名前科累累的63岁男子,曾遭母亲和兄弟虐待。原本投靠亲戚,但因对方卖掉房屋,他只能露宿街头。由于家当多次被盗,导致他难以找到稳定工作,最终选择盗窃,以应付生计。
代表律师求情时,揭露了被告的家庭背景。律师指出,被告会行窃是因为过去四到五年,他都无家可归。根据求情,被告被母亲和兄弟虐待,不堪之下搬去和亲戚同住,无奈这名亲戚后来把房子卖掉。被告失去了落脚处,随之留宿街头。
案情揭露,2021年5月1日晚上,被告在裕廊西第42街第558座组屋底层,无意间找到了一个皮夹。他从里头抽出转账卡(debit card)后,就把皮夹丢掉。接下来的三天,被告44次将转账卡占为己用,共盗刷1786元7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