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展至下星期二(2月4日)再度过堂。

李志宏先协助警方调查。从组屋的露天停车场下车后,他全程抿着嘴,神情严肃。他先跟随警员在楼下和电梯附近向警员陈述案件细节,随后又乘坐电梯来到事发单位协助警方调查。

在放贷人法令下,涉嫌替大耳窿做出骚扰行为,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对最长五年监禁,罚款5000元至5万元,以及最多六下鞭刑。(人名译音)

经过调查和查阅警方电眼,中央警署警员锁定了两名年龄分别为41岁和42岁的男子,并在上星期天逮捕两人。

《联合早报》星期一(1月27日)报道,警方于上星期六(25日)和星期天(26日)接获通报,指陶纳路(Towner Road)和艾弗顿园(Everton Park)发生两起大耳窿骚扰案。有人用脚踏车锁将涉事单位的铁门锁上,还在墙上涂鸦。

被指协助大耳窿进行骚扰,利用脚踏车锁将组屋单位的铁门锁上,41岁和42岁中国籍男子被押回案发现场协助调查。

星期五(31日)上午11时许,两名被告由一组警员押回案发现场后,依次下车协助警方重组案情和厘清一些细节,吸引数十名邻居驻足围观。

来到事发单位后,李志宏停留在单位门外还没被清理的涂鸦旁还原现场。其间,警员不断向李志宏提问,并由随行的通译转述给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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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过程共15分钟左右,两人于早上11时15分乘坐警车离开现场。

两人于星期二(28日)被控上法庭。

控状显示,被告是42岁的李志宏和41岁的刘学涛,两人都是中国籍。除了上述行为,他们还被指在单位留下讨债字条。他们相信还涉及全岛多起其他的大耳窿骚扰案。

过了约10分钟,李志宏回到警车内,换刘学涛下车重组案情。刘学涛头发灰白,眉头微皱,只在单位楼下待了约五分钟便返回警车,没有上楼。

他们身穿白衣短裤和一双透明人字拖,手脚都被上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