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儿童权利的新加坡政府代表候选人,应满足以下甄选标准:
- 在儿童组织中有良好声誉的新加坡公民;
- 有处理儿童相关问题的经验,能参与国际讨论和辩论,并就这些问题客观代表新加坡的立场和利益;
- 熟悉亚细安区域的复杂历史,了解区域的人民、文化和政治系统的多元,以及亚细安的合作努力;
- 获从事与亚细安维护妇幼权利委员会相关工作的组织提名。
亚细安维护妇幼权利委员会是亚细安的政府间机构,委员会成员由亚细安的各国政府任命,并代表各自政府。受委任的政府代表,不会在亚细安维护妇幼权利委员会中,代表参与提名的公民社会组织。
文告指出,潘健龙自2022年4月接任以来,一直积极参与亚细安维护妇幼权利委员会的会议。他的丰富经验,也让他多年来提供的见解和贡献,受到委员会的重视。
提名表格可从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官网取得,并在2月7日中午12时之前,通过电邮、邮寄或亲自递交至社会及家庭发展部。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星期一(1月27日)发文告,邀请公民社会组织提名合适人选,担任亚细安维护妇幼权利委员会(ASEAN Commission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 and Children,简称ACWC),负责儿童权利的新加坡政府代表。任期是2025年4月至2028年4月。
负责儿童权利的现任新加坡代表潘健龙博士,任期将于今年4月6日届满。
公民社会组织受邀提名人选,接任亚细安维护妇幼权利委员会,负责儿童权利的新加坡代表,任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