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急需用钱 答应协助犯罪团伙
团伙成员一般会提前接获有运送漏税烟船只进入的消息,身为督工的德古会安排成员负责船只的相关工作。团伙成员在船只抵达后,会将藏在黑色垃圾袋的漏税烟卸下,先运到系泊人员更衣室,再运往码头的垃圾槽区域。通往垃圾槽会经过保安亭,团伙会提前通知被告,好让被告安排自己值班。
2019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团伙屡次通过上述方式顺利走私漏税烟入境,被告从中至少收取4800元贿金。
德古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八周;罗斯兰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2019年9月,被告发现德古企图把漏税烟藏在背包通过安检后,得知团伙的存在。被告当时急需用钱,因此答应协助团伙,让他们走私漏税烟时顺利通过安检,并允许漏税烟的潜在买家进出码头。团伙承诺每次支付被告50元至200元报酬,被告一般会在当天或隔天收到贿金,但数目由团伙决定。
码头保安三年多内受贿4800元,在犯罪团伙走私漏税烟入境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通过安检,还允许买家进入码头,在没有监控设施的垃圾槽区域进行交易。
被告求情时说,他稍早前因健康问题入院,每天需要服用药物,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被告在犯案期间至少32次受贿,罪行也都经过策划和预谋。
行贿者包括在永合船务公司工作的督工德古(41岁,印度籍)和系泊人员罗斯兰(65岁),两人都是走私漏税烟的犯罪团伙成员。犯罪团伙至少有八名成员,都是船务公司的督工或系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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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在2018年至2023年1月是Pico Guards私人有限公司的高级保安人员,案发时派往裕廊本茱鲁码头(Penjuru Terminal)。他的职责包括检查进出相关区域的人员,确保没人携带违禁品入境。
被告让运输漏税烟的团伙通过保安亭后,便会与同事交换岗位,到前门的保安亭执勤,以便让潜在买家进出。团伙成员会在没有电眼的垃圾槽处与买家交易,并瓜分利润。
被告阿莫(64岁)一共面对13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两项抵触关税法令的控状,他在星期五(1月3日)承认其中五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15周、罚款5000元,以及缴付48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