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籍被告钟慧晴(译音,32岁)事发时是汽车零件生产公司Kee & Lim Auto Supplies的数据管理员。她面对一项失信罪,星期四(1月2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不久后,女同事又发现系统中的收据记录有误,也找不到对应的纸质收据,于是决定通报公司管理层。被告得知后尝试劝阻对方,并谎称管理层很忙。由于失去的收据不少,同事最后还是在4月上报此事。

被告自行求情则称,她为了偿还公司曾向非法借贷商借钱,如今已知错,希望法官看在她是初犯给予轻判。

被告未作任何赔偿

被告当时受托处理顾客的付款,她是公司唯一负责处理客户现金付款的员工。在收取现款后,被告须要将款项存放在现金箱,再转交给会计部。

2024年1月左右,一名女同事发现电脑系统中的收据记录并没有按顺序排列,当中的一些收据未记录在内。同事于是找上被告,但遭后者以系统须时间更新为由搪塞。由于被告比她资深,同事选择相信被告。

公司业务经理检查后发现,被告删除收据记录。被告起初矢口否认,最后承认挪用公司款项。

为了避免罪行被发现,被告删除34份电子收据记录,也销毁对应的纸质收据。被告后来遭公司解雇,至今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庭上透露,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间,被告在收取顾客的现款后,没有转交给会计部,共58次挪用约1万6253元,并把这笔钱花在个人开销。

控方指出,被告滥用公司对她的信任,多次犯案,还试图掩盖罪行,促请法官判她坐牢至少七个月。

延伸阅读

数据管理员在五个月挪用顾客给公司的超过1万6000元,将钱花在个人开销,并为了掩盖罪行,删除电子记录和销毁纸质收据,被判坐牢七个月。

根据案情,在接收顾客的款项后,公司会向顾客发出收据,并保留一张对应的纸质收据,也会将收据记录在公司电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