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被告在案件中扮演关键角色,他不仅是唯一可以出面向3SI领取款项的人,更获得了总贿赂金额的30%,这远高于郑梅松所获得的4万元。

尤古马兰同意之后,郑梅松和苏金良随即将计划告知被告,被告从中协助操作。随后,郑梅松和苏金良多次与尤古马兰讨论安全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向他说明PCS的需求,包括建筑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

假发票上的付款人名字由苏金良提供,包括他的妻子和两名马来西亚朋友。被告则按照指示填写发票,但拒绝在发票上使用自己的名字或公司名称,因为他清楚这是非法交易。

此案一共涉及四人,包括当时在PCS安保企业担任高级经理的郑梅松(57岁)和安全顾问的苏金良(53岁),以及消防和安保系统安装公司3SI的董事总经理兼股东尤古马兰(R Yugumaran,60岁)。

每次3SI付款后,被告会收取贿赂金额的30%。单在T9工程及其扩展项目中,涉案人员共从中获取超过21万元贿赂。2012年至2015年期间,包括维修合同在内,涉及的款项共有14笔,总金额约为34万元,其中被告个人获利约10万2872元。

被告获总贿赂金额30%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五个月,另需支付约9万3872元罚金;若无法支付罚金,将以坐牢90天代替。

延伸阅读

男子与他人共谋,在一家安保公司的工程招标中,协助伪造发票收受贿赂,他从中收取超过10万元,星期一(12月30日)被判坐牢五个月,以及缴付罚金约9万3872元。

被告埃兰戈万(Manickam Elangovan,56岁)面对14项控状,包括触犯防止贪污法的罪名,他承认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为掩盖非法交易,三人决定通过伪造发票和空壳公司收取款项。苏金良于是指示被告制作虚假发票,列为“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内容。在3SI开出支票后,被告代为领取款项并交给苏金良,再由苏金良分配贿赂款项。

案情显示,2011年,PCS在淡滨尼的T9办公楼发起安全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由郑梅松负责,苏金良协助管理。在招标说明会开始之前,两人与有意投标的尤古马兰商定,若他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5%的款项作为酬劳,3SI即可获得招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