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人党的政纲中,最低工资制和冗员保险(redundancy insurance)是一个配套,他们并没说最低工资制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过,吴博士对冗员保险也很有意见。按照工人党的说法,员工每个月缴交4元的冗员保险,一旦被裁,则可以连续六个月,每个月拿到他最后一个月工资的40%。

我虽然不是学经济学出身的,但拜读了吴博士的大作,对文中的“两个建议”不免存有疑问,在此提出,就教于吴博士。

《联合早报·言论》在7月17日就发表了新加坡管理大学经济系高级讲师吴正晓博士的文章《给工人党议员林志蔚的两个建议》,针对林志蔚的观点进行批评。

在本地,原任全国工资理事会主席的林崇椰教授,大约在10年前也曾提出这个方案。虽然林教授的建议没有被采纳,但显然工人党不是最先提出最低工资制的政党;林志蔚也不是本地唯一提出最低工资制的经济学者。

一项政策肯定有利有弊,无法面面俱到。新加坡政府提出的保障工人权益的方案,是渐进式薪金模式(Progressive Wage Model)。因此,在批评工人党所提出的最低工资制时,就不能一味批评此制度可能会带来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把它和渐进式薪金模式进行比较。

如果吴博士能够在电视辩论之外,再去查找相关的资料,就会发现所谓的4元,只是员工应付的份额,工人党同时建议资方也须要代员工缴付部分的保费。还有,工人党建议每月的赔付顶限设在1200元,而不是吴博士根据新加坡人的平均工资5596元计算出来的2238元。显而易见,工人党希望通过这项政策中扶助的,主要是低薪阶层的工人。

工人党在这一届大选中再攻下一个集选区,其中以经济学者林志蔚最受人瞩目,尤其是他在电视辩论上的表现,更是获得许多人的赞赏。他的空白支票论,连执政党也承认对选情有不小的影响;而他根据工人党的政纲所提出的最低工资制和冗员保险,也引起一些讨论。

林志蔚在辩论中提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的经济政策偏向资方多一些,而工人党的主张则偏向劳工多一些。他也说,渐进式薪金模式给予资方钻空子(cut corners)的机会,未必对工人有利。不知吴博士对此又有何想法?

可是我们买保险,很多时候是买一个心安。无论是火险、汽车险、意外险等等,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因为一辈子得不到赔付而觉得吃亏,反而会觉得这是值得庆幸的事。冗员保险亦然,因为不必索赔就表示没有失业。

我知道吴博士是以冗员保险是否能持续可行来立论的。按照他的计算,如果我们要确保一个新加坡人能平均每10年领取一次赔付,每月保费就应该是112元(每年1344元),而不是工人党所说的4元。

即便我们不论资方应付的部分和赔付顶限,我对吴博士的演算方式背后的逻辑也还是有些疑问。首先,吴博士断定这样的保险不是新加坡人想要的,因为付了钱,却可能一辈子得不到赔付。

再说,吴博士所谓每月须付112元(每年1344元)的计算方式,似乎是建立在每个员工在40年的工作生涯中都必定会索偿四次(10年一次)的假设之上。但以常理度之,这样的假设可以成立吗?吴博士说林志蔚在电视辩论中,没有详细解释何谓“冗员”,但如果吴博士曾仔细阅读工人党的政纲,就会知道该党所谓的“冗员”,指的是被裁退的员工。工人党也提出一些方法防止政策被滥用,如索赔者必须证明他正在积极找新的工作,或者在进行再培训等等。

虽然我对吴博士的意见持有不同的看法,但绝对没有轻视的意思。一向来很多人对反对党的批评,都集中在指责反对党只会质疑政府的政策,却提不出替代方案。这样的意见也经常在媒体上不断被重复,造成很多人对反对党所提出的政纲,不是视而不见,就是嗤之以鼻。相比之下,吴博士愿意认真思考工人党所提出的方案,并从专业的角度反驳,不能不说是为本地的政治辩论氛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教授)

吴博士通过一系列的演算,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一个员工一生工作40年,那么大概只有40/280(七分之一)的机会,他能够领取到这个保险赔付。而有大概七分之六的机会,一个员工只是白白付出4×12×40=1920元的保费,一辈子得不到任何保险赔付。”

据我的理解,林志蔚的论证不仅仅是建立在理论的阐释之上,更为重要的是,他指出他的意见是以事实为根据的(evidence based)。按照他的说法,英美几乎所有统合分析(meta analyses)都显示,推行最低工资制并不会导致失业率上升。我不知道这是否属实,但如果确是如此,那就应该认真研究,而不应该死抱着陈旧的观念或政治成见,说最低工资制行不通。

首先,吴博士说:“最低工资制在经济学界一直是有争议的,反对多于赞成。”所谓“有争议”没错,但我不知道“反对多于赞成”这个结论是否属实。根据我粗浅的阅读,赞成最低工资制的重量级经济学者也为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