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电动轮椅使用者开办基本操作课程,在他们获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路。
希望陆交局制定一套准则,避免电动轮椅被滥用:
诸如这种骑电动轮椅在人来人往的公众场所如超市、医院等横冲直撞而伤人毁物的例子不胜枚举。我见过一个老婆婆骑着电动轮椅倒退进电梯,相信是因无法控制好制动器,直接撞向电梯内乘客,所幸没造成严重伤害。另一次是在一所公共医院内,一名身材壮硕的男子也是骑着电动轮椅,一路大声呼喝要他人让路。他可能也是不善操作,往前方柜台冲去,不但把取药柜台撞出一个大洞,台上药物散落一地,自己也受了点皮外伤。医疗人员非但没有责备他,还赶快为他止血治伤。那个男子不但没有心存感激,反而对医疗人员大呼小叫,真是不可理喻。
我也看过那些骑电动轮椅的人驶进咖啡店,把轮椅停在店外,走进店内买吃买喝,一点都没有“不良于行”的样子。若他们是因为懒得走路而滥用电动轮椅,就太不应该了。
三、所有电动轮椅必须向陆交局注册及申请车牌,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辨明身份和追究责任。
继电动脚踏车之后,所有电动踏板车从7月起必须向陆路交通管理局注册取得认证和车牌后,方可上路。
正当陆交局想方设法为代步工具制定一些安全使用措施时,当局似乎忽略了电动轮椅被滥用的现象。这种滥用的情况日益严重。据报道,日前在大巴窑巴士转换站,一名骑电动代步车(从图片看应该就是电动轮椅)的中年阿嫂没等自动玻璃门完全打开,就急着冲出去,结果撞碎玻璃门。她显然没有受伤,马上站起来查看她的代步车有没有损坏,就推着车快步离开。
一、所有购买电动轮椅者,必须出示由合格医生发出的证书,证明购买者确实不良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