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晚报》记者联络上女童的母亲沙蒂娅(38岁,会计员)。她受访时说,女儿是小二生,由于当天她居家办公,当时她与另一名朋友相约到学校接孩子回家。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1月17日的《联合晚报》。

这起意外发生在前天(1月15日)下午2时20分左右,地点是武吉巴督52街仁慈疗养院对面的人行道。

谈到当时的情况,她说,朋友推着脚踏车走在人行道,自己在后方牵着女儿和朋友的女儿。

女童随后被送入医院救治,青年之后在疏忽行为导致他人严重受伤的罪名下被捕。

“我看到一名送餐员骑着脚踏车过来,于是我就把女儿拉到身后。”

警方昨天发文告表示,当局前天下午接到通报指一名8岁女童在人行道上,被骑着脚踏车迎面而来的18岁青年撞倒。

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18岁送餐员不知何故迎面撞上八岁女童,脚踏车的手把疑撞到女童的左眼,导致眼镜镜片碎裂,插进女童的眼球。送餐员在疏忽导致他人严重受伤的罪名下被捕。

沙蒂娅接着听到女儿大喊,转头赫然发现,送餐员不知何故撞倒女儿。据她说,女儿哭着告诉她,脚踏车的手把疑打到她的左眼。

“送餐员之后也拨电向我道歉,我们目前只希望女儿能够尽快康复。”

她表示,女儿送院后已动过一次手术,目前还需观察情况。

“女儿的眼镜当场碎裂,镜片插入左眼球。我当时很慌立即拨电话求。”

调查仍在进行。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长达两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