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接着便转移目的地,打算将车子开到附近的警察局求助。然而,他驶到宏茂桥10道的交界处等待交通灯时,其中一名乘客直接开门离开,被告和另外两人也跟着下车。

这起事故发生在今年7月31日晚上11时许,地点在宏茂桥51街一带。受害者是49岁的德士司机林水锦(译音)。

一行人在途中兴致高昂,竟多次捶打德士顶部,受害者担心危险,多次劝他们不要这么做。

然而他们却置之不理,继续捶打德士顶部,受害人于是与被告和其中一名朋友起了争执,结果被告一气之下直接挥拳打受害者左脸。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12月31日的《联合晚报》。

文身男与三人深夜搭德士,在车内起哄用手敲打德士顶部,被司机喝止后竟挥拳打他左脸,司机开车前往警局,四人趁德士在交界处停下时夺门而逃,司机报警说:“他们跑掉了,我在开车找他们!”

受害者随即报警指,三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搭他的车,并挥拳打他,“他们跑掉了,我在开车找他们!”

被告法里(32岁)面对一项蓄意伤人控状。他认罪后,昨天被判坐牢四周,也被令赔偿受害者121元医药费。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与三名朋友一起搭受害者的德士,他们从豪杰大厦上车,打算前往苏芒径(Sumang  Walk),而被告当时坐在后乘客座。

受害者事后上腭骨疼痛,自行到盛港综合医院求医,拿了两天病假。

他们离开不久后,被告和一名朋友又倒回头还德士费,接着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