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料,按摩服务戛然而止,引起弥邹尼的不满,两人不欢而散,弥邹尼随后到保安柜台报警。
被告面对3项按摩院法令及一项提供假情报给公务员的控状,控方以两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12月24日的《新明日报》。
根据控状,被告在去年5月4日也报警,谎称旅客伸狼爪,非礼她的胸部。(人名译音)
被告是41岁的于丝琦,事发时在远东商业中心开设两家按摩院,也在其中一家按摩院福满堂担任按摩师。
另外,警方在一次突击检查中,也发现被告经营的另一家按摩院不持有合法执照。法官昨判被告罚款1万2000元。
根据案情,一名突尼斯旅客弥邹尼在去年4月25日晚上7许,路过福满堂按摩院。
按摩院老板娘为突尼斯游客进行全身按摩之际,要提供性服务遭拒,3分钟中断交易,引发对方不满报警后,被揭发无照经营。
被告动手按摩弥邹尼的肩膀三分钟后,要求被告转身平躺,被告此时借机提供性服务,但弥邹尼称没兴趣,断然拒绝。
被告得知旅客举报,反指旅客非礼她。
弥邹尼被说服,同意支付50元进行全身按摩,走进间隔更衣,再躺下让被告进行按摩。
被告看见弥邹尼靠近店面,便主动搭讪询问对方是否想要按摩服务,提出每小时50元的全身按摩或是30分钟的30元按摩。
时隔一周多,被告得知旅客向警方举报,也萌生报复心态。
反指旅客非礼
警方介入调查,揭发这家按摩院完是无执照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