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说,被告虽然在审讯中声称他只是在“聊聊而已”,但实际上“经验丰富”的他却是在鼓励其他人犯罪,短短几句话就能将还未犯罪的恋童癖者推入深渊,造成更多无法保护自己的孩童受到伤害。
他指出,大法官梅达顺曾经在一起安排国人出国嫖雏妓的案例中提到,要在这些“目的地”国家执法显然非常困难,因此打击出国嫖雏妓的关键在于阻吓“需求方”,包括推销、鼓励或者促成出国嫖雏妓的罪犯。
控辩双方星期五(9月6日)下午就被告的刑罚在庭上陈词后,法官判他坐牢五年半。
哈通不满裁决提出了上诉,获准以6万元保释在外。
德国籍前银行高级职员,在我国推销飞往菲律宾的“嫖雏妓旅行团”,结果两次碰到卧底警员后遭逮捕。
日前审讯揭露,警方在2015年4月接获哈通组团到外国嫖雏妓的消息,因此开始安排卧底警员接触调查。
他仍有四项拥有色情影片和未审查影片的控状暂时搁下,将在日后另外审理。
法官也指出,被告不是一次性的犯罪,而是在一年内被卧底警员碰见两次,因此同意控方的看法,必须严惩被告。
46岁的哈通(Michael Frank Hartung)在国家法院面对两项推销雏妓服务的罪名,他并不认罪,案件经由审讯后,法官判他罪名成立。
法官下判时表示,“雏妓旅行”是国际各方所面对的一大难题,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恋童癖者将触角伸展到全球各地,剥削相对贫困的孩子。
哈通当时声称联络上他在菲律宾的搭档,尝试安排组团到菲律宾嫖雏妓。他还告诉卧底警员详细的资料,包括雏妓的价格多少,该住哪家酒店比较安全,要如何躲避执法机构等等。
两名警员当时将对话录下,在审讯中提呈为证据。
其中两名警员在两个月后联络上哈通,要他帮忙安排两人到外国嫖雏妓,哈通答应,并且在2015年9月26日与这两名卧底警员见面。
警方后来二度安排卧底警员找哈通安排出国嫖雏妓,而他同样提供到外国雏妓的资料给卧底警员。
控方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70个月。主控官在庭上指出,法院必须通过严惩被告以传达强硬的信息,警告国内外的恋童癖者,不要把我国当做到附近国家嫖雏妓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