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反驳指诉方对公司非常感兴趣,多次表示有意投资,更提议让公司在她的家内举办活动。

另外,李小娟表示,她确实投资了1400万,称她并没说公司市值4000万,仅透露200万元投资能获得公司5%股份,指是诉方从而推断公司市值4000万。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4月9日的《新明日报》。

起诉人称投资200万后,李小娟不到一年又要求她再投资200万当做是营运资金。

根据诉方开庭陈词,Anita Hatta于2006年在友人介绍下认识李小娟,两人之后从朋友变成生意伙伴。她称,在投资辩方公司之前,没有任何商业经验,也是美容健康界的外行,相反的李小娟则是著名美疗医生,更是在2003年创立了上述公司。

本案起诉人是电影投资商Anita Hatta,她也是亚洲超模大赛制作人,辩方则是著名美疗医生李小娟、其美容公司CIEL、以及她自创美容品牌DrGL、DRGL SPA私人有限公司,案件今早开审。

辩方:指控不实

起诉人称,李小娟于2011年向她倾诉,需要额外资金扩大公司。隔年,李小娟再次强调说她在寻找投资商,提议她投资400万,但起诉人表示她只准备投资200万。诉方指李小娟称有人以240万高价表示有意入股,但解释因与对方不熟,所以拒绝。当时李小娟表示,希望合作伙伴能和她同甘共苦,因此较想和起诉人合作。

亚洲超模大赛女制作人指知名美疗医生李小娟 (Georgia Lee)宣称所创立的美容公司市值4000万,甚至说自家皮肤产品达500万销售额,诱使她投资后却发现并非如此,入禀高庭追讨200万。

辩方指诉方的指控完全不属实,称当年确实考虑寻找投资者,但并非迫切需要,况且诉方是外行,根本没有理由诱她投资。

另外,辩方称公司的皮肤产品自推出以后,已达到逾500万的销售,自己也投入了1400万,更称公司市值4000万,而诉方的200万元投资将获得公司5%股份。

起诉人指出,后来发现皮肤产品在2009至2012年的销售量仅达160万,而且对方只投资280万,公司根本不值4000万,指李小娟作欺诈性失实陈述,同时也指公司压迫小股东,前年入禀高庭,向辩方追讨200万元,或买下她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