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9月24日的《新明日报》。

周英汉当时正要乘电动舢板到乌敏岛东北一带海域,转搭另一艘船进入马国,结果还未坐上第二艘船就被捕。

周英汉称因涉及的法庭案件对他不公正也不公平才会偷渡离开新加坡,法官今早(9月24日)判他表面罪名成立,不过周英汉却不答辩,选择保持缄默,案展两个月后下判。

今年2月20日,周英汉再次联络邱家麟,问他有没有逃到马国的方法。邱家麟联络朋友陈金合(43岁)后,同意以1万2000元,安排周英汉坐船偷渡进入马国。

被问到电动舢板当时朝东边行驶,怎么可能到马来西亚,警方海岸卫队人员表示,只要转变方向,周英汉便能进入马国。

据控方开庭陈词显示,周英汉去年10月在奎因街认识一名兼职司机邱家麟(45岁),问及是否能帮他偷渡到马国,而邱家麟则表示能帮忙问朋友的舅舅想办法。

两人交换电话号码后,邱家麟隔天拨电周英汉,说能以1万8 0 0 0元,让他躲在后车厢潜入马国。不过,周英汉当时觉得贵,计划告吹。

代表律师:朝东如何到马国?

周英汉因此面对额外两项控状,指他企图影响司法公正,并企图在乌敏岛东北部乘船离开新加坡,触犯移民法令。他不认罪,案件今早开审。

警方海岸卫队一名巡逻艇组长林国华今早供证时表示,他与同事在拦截电动舢板时,电动舢板在往东边行驶。

林国华表示,若电动舢板转变方向,便能进入马国。加上周英汉乘搭第二艘船的地点,距离马国只有500多米,以电动舢板的速度计算,只需一分钟的时间就能抵达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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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周英汉乘坐的电动船起获的5000元现金、手机和钓鱼用具。(档案照)

林国华承认,警方海岸卫队通常不检查往乌敏岛东部航行的船只,但他们是接获通报,才会对周英汉所乘搭的电动舢板进行检查。

周英汉在协助调查时承认,他因之前在高庭的案件,觉得不公正也不公平。他不想被治罪,才打算离开新加坡。法官在控方传召3名证人供证后,判他表面罪名成立。可是周英汉选择保持缄默,案展11月13日下判。

涉及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的投资经理周英汉(58岁)原定今年2月22日入狱服刑3年4个月,入狱前夕在乌敏岛外海被警方海岸卫队包抄拦截,因涉嫌使用电动舢舨非法出境到马国,连同船夫陈保德(53岁)被控上庭。

周英汉代表律师在盘问林国华时指出,电动舢板当时朝东边,往德光岛方向前进,又怎会进入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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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英汉乘坐的电动船。(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