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4月3日的《新明日报》。
两少年是好友
相隔17天后,警方成功逮捕了涉案的“破坏狂”,他们分别是两名17岁华族少年。
根据破坏公物法令(Vandalism Act),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元,坐牢不超过3年,外加鞭打3至8下。
据悉,两涉案少年是好朋友,一人目前就读于工艺教育学院,另一人则已无业,双双在住家中落网。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3月17日,三巴旺弯第361座组屋的多层停车场墙壁,遭“破坏狂”蓄意涂鸦,出现奇形怪状的图案和字眼。据记者观察,至少10面墙壁遭涂鸦,其中一、三、四楼的涂鸦最为严重。
根据警方文告,警方在3月17日接获通报,宏茂桥警署警员经过紧密调查和警方电眼的协助下,昨天逮捕两名17岁少年。两人目前正在协助警方调查。
“破坏狂”不仅在墙壁上爆粗、画鬼脸,还喷写上“痛苦”、“悲伤”、“后悔”、“爱我别走”、“这是艺术”和“有本事就捉我”等字眼,似乎在挑衅警方。
两名17岁少年到三巴旺停车场涂鸦,还大胆地留下“有本事就捉我”的字眼,昨天(4月2日)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