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发布文告,商业事务局调查一家驻外地的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间,对新加坡投资者提出的投资计划。该公司承诺通过外汇交易,给予投资者每月6%至8%的回报率。参与计划的投资者可通过引进新人和新人召入新投资者赚取佣金。

林安和被指在2013年8月5日至2015年7月8日间,身为Maxim Capital Limited公司总裁,在没有获得金融管理局发出资本市场服务牌照下,无照进行基金管理生意,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吴晓梅表示有意认罪和聘请律师,她要求案件展至农历新年之后过堂,但遭法官拒绝。案展23日过堂。

控状也指Maxim Capital Limited公司在新西兰成立,而林安和身为公司总裁,却在2013年8月5日至2015年7月8日间,推销售卖一个名为“Maxim Trader Compensation Plan”配套,抵触多层传销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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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警方起获大钞折成的钞票花束。(苹果日报)

总裁与女被告有意认罪

至于吴晓梅和陈明江,两人分别被指在2013年9月和11月至2015年7月间,无照进行外汇交易活动,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两人也被指在同期间售卖一个名为“Maxim Trader Compensation Plan”配套,抵触多层传销法令。

涉及非法传销的马胜金融在台湾、香港和马国等地,自2015年起被当地执法单位调查,积聚超过5万名投资者,吸金逾74亿,当中狮城总裁及两名男女触多层传销法令,昨天(1月8日)在本地被捕后今早被控!

记者步步追踪并发现,马胜金融其实在马港台三地,早已被当地执法单位盯上,自2015年起相继遭到调查。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1月9日的《新明日报》。

违反多层传销法令者,可被判罚款高达20万元,监禁不超过五年,或是两者兼施。未获金管局发出资本市场服务牌照而进行商业活动者,则可被判罚款高达15万元,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林安和表示有意认罪,案展24日让他认罪。

陈明江则表示有意聘请律师,但没有表示是否要认罪,案展23日过堂。

综合海外媒体过去两年多来的陆续报道,马胜金融以Maxim Trader之名在多个地区,以丰厚报酬招揽会员投资。经估算,公司在亚洲相信已积聚超过5万名投资者,吸金超过74亿新元。(人名译音)

这三名被告是林安和(61岁)、吴晓梅(58岁)、陈明江(44岁),各面对两项控状。

文告指出,年龄介于44岁至61岁的两男一女,因为参与这项被禁止的多层传销计划在昨天被捕,今天在国家法院面控。他们被指违反了多层传销法令,同时在没有获得金融管理局发出资本市场服务牌照下进行商业活动。

三被告今早被控上法庭,总裁及一名女同伙表示有意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