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招1:发错误消息,误导借贷人马上清债
声称这是政府发信指示的,甚至故意涂改掉当局信里的部分文字,只强调“不应为了减少或清偿现有债务,而让借贷人继续或重新贷款”,断章取义说,政府不准重新贷款,所以得马上还清。
★歪招2:玩两面手法,与“同行”交换客户,轮流吸血
当借贷人无力还债,又不能由同一个放贷商“开新账”,就跟同行“交换”客户。
从电邮的内容中可看出,写信人思路清晰、问题一针见血,似乎对“不准开新账”的新条例相当清楚,与一般借贷人的惊慌失措,呈现鲜明对比。
可是,随后多名借贷人向本报投诉,表示业者声称“政府不让我们借钱”,要立刻收回余款,引发借贷人恐慌,陷入困境。
为杜绝放贷商每月“开新账”多赚10%行政费,当局上周四推出新管制,不料竟遭部分害群之马刻意曲解,还使出三歪招应对,误导借贷人马上清债、与“同行”交换客户、写施压电邮给当局压力。
★歪招3:写“施压电邮”给当局压力,要求暂缓新管制
据了解,不良业者会以借贷人的名义,撰写电邮,向议员、部长和有关当局施压,要求延后实施新条例。
有借贷者声称,有些放贷商A和B,幕后老板都是同一人。
记者接获消息,当局推出本月5日(上周四)生效的新管制,禁止放贷商每月向借贷人“开新账”,将旧债“转移”到新合约,以多赚10%行政费。
完整报道,请翻阅14.01.2017《联合晚报》。
记者采访多名业者和辅导员,综合不良业者使出的三大歪招:
甚至有人在信里写道:“由于放贷商提供的配套灵活,我跟他们借钱和还债,都感到很舒服。”
据熟知内情的借贷者说,市面上三成放贷商,都和阿窿有“交情”,擅长玩“两面手法”。
这些不良业者有两种套路:
这样一来,放贷商可月赚14%,包括10%行政费和4%利率,一年达贷款本金168%。
一、坚持不再开新账,但借贷人离开后,“自动”收到阿窿来电借钱应急,面对20%月利。
其中包括不愿具名的李先生,拖欠放贷商约9000元的他说:“三四年来都没事,现在突然要我一次过还清,而且不给宽限期,不只是我,很多人都做不到。”
本报前年10月1日已独家报道,当局当天推出了新借贷管制框架,限制业者每月只能收借贷额的4%月利和4%迟还利率(以60元为限),但有害群之马走法律漏洞,使出歪招“吸血”,包括“开新账”,每月多赚一次10%行政费。
为杜绝走漏洞,放贷人注册局两周前(上个月30日)发电邮宣布加强管制,告知业者“不应为减少或清债,而让借贷人继续或重新贷款,明知这只会让总借贷额打回原形”。
二、放贷商A规定,借贷人得向放贷商B续借,一个月后再回来“开新账”,每月轮流笑纳多赚的10%行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