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政府和国会调查结果显示,东电的安全文化与风险管理薄弱,包括低估了海啸风险;该公司还和监管当局勾结,无视海啸预防措施,导致核灾发生。

检方主张,三人有义务收集与海啸相关的详细与最新信息,让核电站停运或采取安全对策,但却懈怠从事,并要求法院判处三人监禁五年。

辩方:海啸破坏比预期大 预防措施无法避免核灾发生

东京法院的决定引起受福岛核灾影响居民的不满,他们昨天在法院外举行了抗议示威。

辩方律师也指出,海啸造成的破坏比预想中还大,即使东电按照政府评估结果采取了预防措施也无法阻止核灾发生。

这是围绕2011年东日本地震与海啸引发的福岛核灾的唯一一起刑事诉讼。检方原本作出不起诉处理,但基于市民组成的检察审查会的判断而在2016年2月对三人实施强制起诉。

检方在庭上指出,2008年东电子公司曾根据政府长期评估进行估算,显示福岛第一核电站可能遭受高达15.7米的海啸侵袭,而武藤和武黑掌握了相关内容。此外,2009年三人一同出席的一场会议上也提及了巨大海啸袭来的可能性。

延伸阅读

三名被告为东电前董事长胜俣恒久(79岁)以及两名前副社长武黑一郎(73岁)和武藤荣(69岁)。检方称,三人预见了巨大海啸将引发核电站事故,却“不负责任地让核电站继续运转”,导致44名因核事故而被迫从医院疏散的年长病患死亡。

三名被告都不认罪,称预测大海啸来袭是不可能的事,政府机构的长期评估可信度较低,不足以作为对策的依据。

代表5000多名福岛居民的律师河井博之在判决出炉前说,这场官司可能持续长达10年,因为败诉的一方将会上诉。他称:“这只是大战的开始。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彻底除去令许多居民陷入绝望的危险核电厂。”

但审判长永渊健一在作出裁决时表示:“若把就海啸设想所有可能性并采取必要措施作为义务,那么核电站就几乎无法运转。应该也要考虑到如果停运,会对地区社会造成一定影响。”

(东京综合电)日本东京地方法院9月19日针对东京电力公司三名前高管涉嫌“业务上过失致他人死伤罪”一案作出裁决,宣判三人无罪。东电当天再度为福岛核灾由衷道歉,并承诺将“以福岛重建为原点,对核电站安全对策竭尽全力“。

福岛居民法院外示威 抗议东京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