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稔娱乐圈的郭敬明不会不知道,一旦真的被官方政治定性为“劣迹艺人”,代价很可能是永不翻身,绝对不是开玩笑。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去年11月下令封杀范冰冰、柯震东等出过事的明星通过直播复出,就是前车之鉴。

曾是畅销青年小说家的郭敬明,在成名之初因其热门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被北京高院裁定侵权,并作出罚款和道歉的判罚。

除了匡正文化界风气的考虑,官方对郭、于的批评也反映出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是当前的进行式。

一周后,150多名影视从业者联名发表《抄袭者不应该成为榜样》的公开信,直指郭、于二人在综艺节目中炒作话题,质疑被法院判定为抄袭剽窃的人为何还能被资金和平台追捧,疾呼这种“审丑”行为不可取。

就在郭敬明道歉的前一天,持续近九年的“乔丹案”被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被再判侵权美国篮球运动员乔丹,并必须停用“乔丹”商号和商标,以及向原告赔礼道歉。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乔丹体育公司也在“乔丹案”的另一相关行政裁决中败诉,这也被外界解读为中国在努力践行中美首阶段经贸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承诺。

面对此种情势,“道歉”恐怕是踩线的郭敬明们在权衡利弊后作出的一个必然选择,一向精打细算、审时度势的郭导深知,胳膊怎可能拧得过大腿?

吊诡的是,这并未阻碍他在文学圈以及随后转战娱乐圈的发展道路。相反的,善于制造话题、博取眼球的郭敬明在流量当道的中国影视业混得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这恐怕也是他敢一直不执行道歉判决的“底气”。

转捩点出现在上个月中国影评人谭飞发的一条微博后。这条微博提到郭敬明以及有同样前科的另一名编剧于正担任综艺导师,批评他们靠抄袭起家却“在台上振振有词教别人如何演戏、认定不会演戏的小鲜肉未来大有作为”,悲叹“这就是中国影视圈现状”。

在中欧投资协定完成谈判的关头,这一裁决也可被视为中国想要深度融入全球经贸体系、重建市场秩序的一种姿态。

舆论风向瞬间变得对郭敬明不利,但他仍保持缄默未有回应,直到中国官媒新华社上周对上述联名抵制行动进行了深度报道,还在隔天的文章中连发三问,欲将郭、于列入劣迹艺人行列,郭敬明这才赶紧道了歉。

郭敬明对此既没有道歉也没承认错误,还在报道中高调宣称,基于对法律的尊重,会执行赔偿和停止销售,但不会道歉。

中国知名导演郭敬明在2020年最后一天终于对15年前的抄袭案作出道歉。尽管外界对其道歉动机有诸多分析,包括行业人士的联名抵制、为电影造势、作家导演的身份切换,但毫无疑问,官方的定调和敲打,才是促成他道歉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