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前天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条例设立对预警者的奖励条款,并特别规定“对非恶意的不实报告不予追究责任”。
新条例公布即日实施,北京也成为中国首个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吹哨人”提供法律保障的一级行政区。
不过,有观察人士指出,北京和深圳保护“吹哨人”的立法,仍然更突出通过官方途径反映线索。有网民一针见血地说:“向上报告和向公众报告是两码事。”
有观点认为,由于专业能力、判断水平不同,医生公开发表意见不能太随意,以免误报造成恐慌。
杨朝晖研判,这让中国官方有了更大信心,汲取当时的教训和经验,进行相关立法。
北京新条例即日实施
对于是否应该保护医务人员基于专业进行正常业务讨论,或对身边的人做出提醒也有一定争议。
受访学者指出,立法保护“吹哨人”是为补上冠病疫情初期暴露的预警机制短板,委婉承认处理“吹哨人”问题上的不足。
在北京之前,深圳在8月也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将从10月1日起实施。
同为武汉市中心医院医生的艾芬,在疫情暴发初期也因在社交媒体向同事发出预警,遭到医院纪检部门严厉斥责。
今年5月“两会”(全国人大、政协年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赋予疫情区医务人员预警建议的权利,以及建立举报人容错纠错机制。
针对北京、深圳等地立法保护“吹哨人”,北京大学政治学学者杨朝晖受访时向《联合早报》指出,“吹哨人”的问题引起中国社会反思,包括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初期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导致了混乱的结果……立法实际上委婉和间接地承认,当时在处理‘吹哨人’问题上的不足和缺陷。”
此后疫情迅速蔓延,预警成为现实,武汉市公安局在3月中旬撤销训诫书,并为此向李文亮家属道歉。李文亮本人因感染冠病在2月不幸离世,中国官方在4月评定他为烈士。
保护预警者的条款,被中国网民称为“吹哨人条款”或“李文亮条款”。冠病疫情去年底在中国湖北武汉暴发后,武汉市中心医院李文亮医生等八名医务人员向外界发出预警,却被当地公安局以“散布谣言”为由训诫。
中国因早期应对武汉疫情反应不迅速等问题遭诟病,但随着疫情全球大流行,中国反而在许多国家仍挣扎应对疫情时率先走出疫情。
他也判断,官方可能在北京、深圳等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先行先试,待经验成熟后再考虑上升到中央立法。
北京、深圳等地陆续出台保护“吹哨人”的法规,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非恶意的不实报告不追责。受访学者指出,立法保护“吹哨人”是为补上冠病疫情初期暴露的预警机制短板,委婉承认处理“吹哨人”问题上的不足。
该条例也规定,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后,可在情况紧急时越级报告。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公职人员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举报人个人信息应当保密。
保护预警者条款
中国网民称“李文亮条款”
深圳的条例同样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共卫生热线、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举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也规定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李文亮、艾芬等人的遭遇,引发保护“吹哨人”的广泛讨论。中国舆论呼吁,正视“吹哨人”的贡献,不应简单以未经核实为由,对民间发出的早期预警置之不理,更不应以“造谣”之名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