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占中”时任警务处长的曾伟雄说,香港得以成功有赖于稳定,“没有了稳定,它什么都没有”。他希望法庭的判决能警醒港人,日后参与类似活动时,须真正了解运动背后动机,和其倡议理念是否合理。

他说,不少人不但不帮忙,甚至“踩多一脚”。对于民建联议员何俊贤发文形容陈淑庄因脑瘤要求法官押后至6月才判刑是“走数”(溜走不付账),朱耀明直指对方“不是人”,强调不论政治立场如何,对人都应有怜悯和悲悯之心。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则质疑八人刑期过短,并以时任警司朱经纬为例,指他大半生服务港人,作出贡献,是否也应获得缓刑?朱“占中”期间在旺角以警棍击中途人,被判囚三个月,上诉被驳回。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说,判刑结果似乎想带出一个“打和”的感觉,但不是真的和局,毕竟此案的政治意味浓得化不开,无论法官怎样判,都有人觉得不公。

亲北京的教联会也认为,“占中”对香港教育界造成极大伤害,特别是当年有人提出所谓“违法达义”“公民抗命”等言论,荼毒了不少莘莘学子,有人甚至发动教育界罢课罢教,值得社会反省和深思。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占中”案有上诉空间,并相信上诉至终审法院的机会很高。他质疑法庭的判刑,似乎是把“占中”启动后79天所发生的事情,都“入他们数”(算在被告头上)。

他反问,“占中”的发生,是否港府没有责任?警方施放催泪弹也没有责任?他认为,社会是时候作出反思。

分析:“占中”案有上诉空间

他认为,“占中”行动是和平及非暴力的,即使法庭裁定被告有罪,合理的刑罚应是缓刑,而非即时监禁,而法官忘记了自己在法律上的角色,更错误理解英国的案例,把被告没有向公众道歉作为监禁的标准。

除陈淑庄因病而押后判刑外,“九子”其余八人中,四人须即时入狱,另外四人则缓刑执行或被判社会服务令。随着该案审结,扰攘近五年的“占中”风波似乎暂告一段落。

陈恒镔说,若发起非法占领的暴徒,可因其所谓服务社会而作为缓刑的理由,维护法纪、真正服务社会的朱经纬,为何要坐冤狱?建制派形容法庭的判决是“反中乱港逢凶化吉,爱国爱港粉身碎骨”。

“占中九子”案判刑后,香港建制和泛民两大阵营互争道德高地。建制派认为,“占中”期间执法者因涉案而被重判入狱两年,策划者仅判刑8至16个月,判决不公;泛民则认为“九子”行事和平,有上诉空间。

但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刑期适当,若法官判得更重,或令社会进一步撕裂。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则说,判刑结果似乎想带出一个“打和”的感觉,但不是真的和局,毕竟此案的政治意味浓得化不开,无论法官怎样判,都有人觉得不公。

另一方面,获缓刑的“占中”发起人之一朱耀明对于另两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在求情时,只向法官要求不要即时监禁他,坦言感到意外,认为此举见证人性的善美和光辉,而这正是当前香港所缺。

另外,七名探员在清场期间将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抬到添马公园一个暗角殴打,事后裁定罪名成立,各判监两年,正等候上诉庭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