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调查的监委蔡崇义指出,公务员可以投书媒体,但须偶一为之,管中闵却是固定、经常性且持续为媒体撰稿,且其文章内容多与职务有关,违法事证明确。

无论真相为何,台大校长悬缺500多天后,管中闵终于在上周二(8日)上任,台大多数师生很开心此事终于雨过天晴,可致力提升台大竞争力,重振声威。

管中闵得悉此事时表示,他还没有看到监察院的公文,待看到公文后,他会有完整的说明,也会跟律师团讨论。

潘文忠说,完全尊重监察院决议,等全案移送公惩会进行复审后,再视复审结果做出相关处置。

监察院曾三度约谈管中闵,但他均请假未出席。蔡崇义说,管中闵在担任台大教授、中央研究院士时也有兼职,虽然弹劾时效已失,但相关调查报告已经写得差不多,最快2月就会提出,“等调查报告出来后,例如担任教授期间的兼职,会请管校长开校评会对管教授开会决定”。

管中闵昨天(15日)仅强调,他没有违法,待看到监察院公文后,再作回应。

此事也是民进党去年底九合一地方选举惨败的主因之一。虽然外界认为蔡英文为清理败选战场,默许前教育部长叶俊荣“勉予聘任”管中闵,但蔡英文直至前天与台湾媒体餐叙时仍否认此事,强调她曾在选后指示叶俊荣依照目前进行中的诉愿程序办理,因此她对叶俊荣的作法感到错愕。

昨天主持会议的监察委员陈师孟说,有关管中闵后续的惩处就由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置,结果可轻可重,可惩戒、记过,也可扣薪、撤职,“监察院无权置喙”。

而且,刚回锅担任教育部长的潘文忠,当初就是因为无法处理管中闵事件而请辞,如今回任又碰到管中闵被弹劾,独派人士要求潘文忠根据《教务人员任用条例》予以撤职。

历经波折刚上任八天的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昨天(1月15日)被监察院以七比四表决认定他长期匿名为《壹周刊》撰写社评,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禁止的兼职规定,予以弹劾,并将此事送交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

未料监察院昨天开会,认定管中闵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于前朝马英九政府担任政务委员、经建会主委和国家发展委员会主委时,在《壹周刊》的“壹观点”“壹评论”和“壹看法”上持续透过匿名方式,常态性撰写社论,每月获取5万元(新台币,下同,2195新元),每年约65万元的固定报酬,三年共获取190万元,违反《公务员服务法》 禁止兼职的规定,决定弹劾管中闵。

台大前校长、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召集人陈维昭在最新一期台大校友双月刊中披露,教育部次长姚立德在去年1月31日的遴选委员会提到,教育部受到很大的压力。去年6月6日,陈维昭在国民党立委王金平的陪同下,与总统蔡英文在官邸讨论解决之道,陈维昭一开场就直言此事是“政治事件”,政府操作手法太粗糙。但蔡英文认为这是“社会观感”造成的压力,要求陈维昭重启遴选被拒,结果不欢而散。

台湾监察院以七比四表决认定他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禁止的兼职规定,将此事送交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据《联合报》报道,以目前的监察院生态,马英九时期提名的监委有16人,蔡英文提名的有11人,蔡系监委善用弹劾会议出席人员的轮值方式,加上马系的监委方万富支持弹劾案,才会以七比四通过管中闵的弹劾案。

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去年1月5日选出管中闵担任台大校长,但民进党政府指管中闵未作好利益回避等驳回遴选结果,台大则坚持大学自主,双方僵持不下,政府最后赔上三名教育部长。

他说,先前已委请律师团送诉状给监察院,他会去确认相关的内容是否全部送到监察院,他目前的信息很少,一切仍须看到监察院的公文内容再表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