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接触的“偷”,也许“偷光”具备了少有的正当性。光,是希望,不属于个人专利。凿壁偷光,燃亮的是求知欲望,为学习偷那点光,不损道德底线,人所能容。想起孔乙己偷书后遭人指责,辩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言下之意,窃书为学,动机正当,不该侮蔑。

作弊犹如冠状病毒,若遏制无方,势必扩散传染,进而蔚然成风,众猢狲忙着互相比烂。作弊这江湖传统,清代大书《儒林外史》早已翔实相告,小说里最直截了当的作弊手段,就是找个枪手上阵代考,费银五百两,枪手得两百。其他伎俩,书里如是说:“有代笔的,也有传递的,大家丢纸团,掠砖头,挤眉弄眼,无所不为……”也有考生假借出恭(大解)之名,溜出考场,在土墙上挖个洞,再伸手到墙外接收文章。这些老哏,代代相传不曾丢失。我所知的作弊花样,也大致如此。最常见的是准备小抄,这得先锻炼书写蝇头小字的能耐,估计所花的时间,用于学习,也会有所收获。另一种术,是摸透了老师的出题习惯,事先抓题,把答案预写在活页纸上,当老师在黑板书写题目时,命中的就当下把写好的活页纸取出,作答秒杀功成。这种玩法,风险相对较低,但只能用于测验。其他不入流手段,包括把答案公式写在橡皮擦或桌面上。那年头课室的桌面,常见歪歪斜斜密密麻麻的各类字迹,多是考查时作弊留下的历史痕迹。

说实在,那年头的中学校园里,测验考试偷看简直家常便饭。除了少数具备江湖视死如归性格的同学,逢考必定偷看解瘾,其他人要向这虎山行还是要锻炼的。不具基本道行而贸然作案,一脸慌张歉疚表露无遗,还未进入状态便已呜呼哀哉。我念初中时,班长是一等一斯文乖仔,标准模范生形象,他坐在中间排首席,与老师的桌案紧紧相靠。那天许是吃了豹子胆,他作弊了,为《卖柑者言》一课默写而翻书被逮,老师当下在他本子上画个特大鸭蛋,害他一脸羞红。班长出状况,兵慌马乱之际,其他同学趁机出术,课室里一阵骚动,老师目睹乱象,气呼呼宣布默写取消。

步入职场后,我与“偷看”一词渐行渐远。生活里所见的“偷”,偷窃偷渡偷拍居多,那是涉及刑法的玩意。偷窥偷香,已非新鲜话题,在新闻版面遇见它,一笑置之。近日损友传来照片,本地小铺门前立着“不准偷看(Strictly No Browsing )”的告示,颇为吸睛。全黑的铁架上,摆放着当天出炉的报纸。摊贩卖报,属蝇头小利,而路人甲驻足,顺手翻翻看看,三几分钟便得知天下事。路人乙走过,如法炮制,摊贩天天面对这等镜头,佛都有火,可想而知。这码事上,加油站也是同一条藤上的苦瓜,面对顾客翻阅不买的问题,它后来调整了售卖方式,把报纸搁置在柜台后方,顾客想买,告知便是。“不准偷看”的潜台词,是想看就买,不得翻阅后拍拍屁股走人。店家用“偷看”一词,直觉上有强调行为犯规的效果,也传达了道德判断,还附送上主人家的情绪。同个告示的英文措辞是browsing ,比较中性,显然不含“偷”的意。

上了中学,才知道学习圈子有“作弊”这回事。那时我与同侪聊这码事,口语里多用“偷看”,少说“作弊”。学校记过通告里的用词,从来都不是“偷看”。办公室前的大布告栏,三不五时便张贴着学生作弊失手被罚的告示,同学们耳濡目染,理应熟悉“作弊”一词,但事与愿违,我们选择“偷看”。或许少不更事飞扬浮躁,用“偷”字表达,单刀直入,谈起违规的事过瘾些。

聊作弊方式,不如聊老师揭弊时的反应。我中一那年考试,考场不是原课室,那一方教室里还混坐不同年级的学生。考至半途,戴着深度眼镜的监考老师走到我身旁,二话不说,把左边作弊的中三考生答卷撕毁,并屈指往他脑门送上“橄榄”三颗,三次扣指,“卑鄙、下流、无耻”的判词伴随送上,铿锵有力,在我脑海里回荡了超越半个世纪。

三次扣指,“卑鄙、下流、无耻”的判词伴随送上,铿锵有力,在我脑海里回荡了超越半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