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先生表示,海关处可见成堆被没收的食品,而友人购买逾200马币(60余新元)的米、鸡蛋和食用油也无一幸免。
另一名狮城客庄先生(46岁,自雇人士)日前也遇同样状况,他透露和女性友人6月2日到新山购物,回程时在马国海关遇阻。
记者告知庄先生以上讯息后,他称当天看到的没收品中,包括了不在上述统制品名单内的奶粉。此外,他认为国人到新山超市购物时,也难以确定商品是否有马国政府津贴。
“整本册子都用马来文书写,我们怎么会看得懂?此外,我认为也应该将禁品的告示贴在超市,这样我们才知道哪些产品不可带出马国,不必花冤枉钱。”
“关税局并没有在斋戒月期间展开特别取缔行动,这只是例常的检验程序。”
“我问海关人员他们将如何处置这些没收的食品时,他们笑而不答。”
当庄先生询问海关人员有哪些产品不能带出马国,对方出示了一本禁令册子。
马国媒体报道,柔佛州贸消局局长诺聂曼表示,海关人员或对商品是否有政府津贴感到混淆,若被没收商品不属于政府津贴的统制品,相关人士可安排取回,海关不会充公。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一名新加坡网民在面簿呼吁新加坡人不要到新山购买食品,以免被马来西亚海关没收,并指这是当局的特别行动。对此,柔州关税局主任南利澄清,根据马国法令,统制品一向来都是不能携带出国。
狮城男开车和女友人到新山买米和鸡蛋,回程被当地海关人员充公,问及为何没收,指对方出示看不懂的禁令册子。
10马国统制品
庄先生指出,过去8年来,他平均每周会到新山2至3次,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当天的海关人员比平时多20名左右,几乎所有新加坡车辆都被拦下检查。”
根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宪报的10种物品,包括糖、面粉、食用油、水泥和熔渣、汽油、电油和所有等级的车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软钢圆棒、鸡及肥料。此外,马国政府津贴的白米也不能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