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路透社、中新网与新华社的报道,中国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删除了关于台湾投资者投资企业审批和备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完善台湾同胞投资方式的相关条款。
自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台湾企业在大陆投资了逾1000亿美元(1352亿新元)。
大陆近年不断给予台湾民众与企业优惠待遇,希望借此深化两岸关系的交融,但台湾民进党政府则指责北京在致力影响其选民,并力推《反渗透法》来对抗北京。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本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便通过《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明确台湾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
台湾将于明年1月11日举行总统与立法委员选举,而修改后的中国大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则将于这场选举前10天、即元旦开始实施,希望通过消除官僚主义干扰、简化程序,进一步鼓励台企投资大陆。
中国全国人大会议今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本月23日作说明时称,为确保台湾投资同步享受到制度改革红利,更好地鼓励和促进台湾投资,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有必要根据外商投资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作相应修改。
(北京综合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简化台湾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投资程序,被视为北京在即将来临的台湾大选前向台示好。
蒋成华强调,北京“十分重视”保护和鼓励台湾投资,习近平等最高层领导人也支持修法。“虽然修改的条款不多,但是意义重大,有利于优化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两岸之间的经贸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