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马英九等人饰词狡辩相互推诿
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蔡英文政府为转移施政不佳的焦点,令北检以“博取声誉”这种推测字眼起诉马英九,违背起诉应本于事实的铁律,就等着年底地方选举被民众唾弃。
国民党发表声明指出,该案早已历经特侦组五任检察官、三任检察总长等长达10年侦查结案,确认并无不法之事,却在民进党政府上台后重启调查,难免让人有政治指挥办案之感。
北检称,马英九等三人借由形式上交易金额40亿元(新台币,下同,1.74亿新元),但实质上是21.5亿,意图将中投旗下低价出售的华夏公司股权差价输送利益给余;又为掩饰不法,设计违反交易常规的复杂不动产处分找补机制,为纾解余建新接手华夏公司后的资金周转压力,约定置换华夏公司原提供给同为中投子公司的光华公司股票担保品,改为中广公司与交通部涉讼中而具高度不确定风险的动产等。
他说,台北地检署拿现在的党产条例来起诉他13年前买卖“准国家资产”(就是国民党党产),还有其他各种荒诞的起诉理由,他当然不能接受,“接下来我们一起奋斗,到法院为国民党争公道,也还我清白”。
该案相关被告还包括前立委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检方另依刑法业务侵占、公益侵占、背信、洗钱防制法之洗钱、商业会计法之故意遗漏会计事项不为记载致使财务报表发生不实结果等罪提起公诉。
北检指出,马英九、张哲琛和汪海清三人均学养俱丰,深谙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与行政程序,尤其马掌握国民党最高权力,支配这些财产,理应发挥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将此巨额财产依循法令,以合法方式,兼顾社会最佳利益处理造福民众,却惑于权位,密室暗议,私相授受财产。
根据北检所提供的资料,三中案导致中投实际于中视公司股权交易部分损失4.94亿元;中影公司股权交易部分有18.23亿元的损害;中广股权交易损失15.53亿元;国民党旧中央党部大楼交易案也损失了5.97亿元。
国民党呼吁检方,如果担任政治势力的打手,只是羞辱司法独立与公正的招牌,希望司法能够明察勿纵,还马清白,也希望各界勿受不实说法所影响。
台北地方检察署昨天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马英九借国民党将依广电法规定的时限,在2005年12月26日前退出媒体经营的名义,包装掩饰实质以低价及非常规方式出脱具不当取得争议的党产,明知当时中时集团董事长余建新因经营媒体严重亏损,没有履约的资力,竟为扩展媒体影响力,将性质“未来应依法还予国家”的准国家资产,私相授受,指示张哲琛和汪海清售予余建新。
北检认为,马英九等人的犯案动机或为博取声誉;或为避免具不当取得争议的党产遭收归国有;或为交结盟友等。北检并指马英九和张、汪三人于犯罪后犹饰词狡辩,相互推诿,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示警惩。
台北地检署昨天宣布三中案(中国电视公司、中影公司、中国广播公司交易案)侦查终结,正式依《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刑法背信等罪,起诉前总统马英九和中央投资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等六人。
马英九在面簿上表示,他的心情很平静,因为这是早已预期之事,只是没想到会选择在台风天(玛丽亚台风来袭)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