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强调,无论纳吉面对调查、审讯或必须出庭抗辩,国阵和巫统都不会与纳吉划清界限。

纳兹兰择定自辩阶段的审讯日期是12月3日至4日,以及9日至19日。被告人若不反驳或抗辩,将直接面对定罪。

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一马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纳吉被控与SRC公司相关的三项刑事失信、一项滥权和三项洗钱等罪状,涉及款额4200万令吉(约1381万新元)。

预料此案审讯将旷日持久,因为高庭下判后,控辩双方任何一方若不满意判决,还可上诉到上诉庭及联邦法院。

纳吉的代表律师称此裁决让纳吉感到“震惊”,因为他们都以为他会无罪释放。

此案之前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审讯期长达57天,控方共传召了57名证人。法官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之后,昨日做出裁决。

纳吉在被告栏闻判后面无表情。坐在他背后席上的女儿诺雅娜神色凝重地轻拍父亲的肩膀,表示支持。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庭昨天裁定,前首相纳吉因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而面对的七项控状全部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答辩。

他说,法庭至今只传召控方证人。

纳吉昨天在面簿表示,他决定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我选择为自己辩护,让我宣誓供证并直接回应检察官的质询。我和我的律师也将有机会首次传召辩方证人。”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昨天念出判词时说,控方成功提出确凿证据,他因此裁定被告所有七项表面罪名都成立,被告也必须自辩。

若联邦法院最终宣判纳吉罪名成立,纳吉将由于刑事失信罪面对最长可达20年的监禁兼罚款。一旦渎职罪名成立,他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不少过贿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取其高者。若洗钱罪名成立,他将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高达1500万令吉或涉及金额的五倍,取其高者。

66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马国第六任首相。他领导的国阵于去年5月大选中落败下台后,他于7月4日正式被控。他是马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

决定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昨天在法庭做出裁决后告诉媒体,纳吉对高庭裁决不只惊讶,而且震惊。“坦白说,我们原本以为纳吉的七项控罪在表罪阶段就被判无罪释放。”

根据规定,纳吉若选择抗辩有三个选项,包括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并接受控方盘问、在被告栏自辩,或者保持沉默。若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其证词将比其余两个选项更具分量。若选择保持沉默,法庭将直接裁定他罪名成立并宣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