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国安法》规定,勾结外国势力罪一般可判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罪行重大,可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案件昨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不过李宇轩仍在强制隔离中,因此没有出庭应讯,案件押后至3月31日再讯。
(香港综合讯)刚在中国大陆服刑完毕的“12港人涉偷渡案”被告之一、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被香港警察起诉三项罪名,其中包括勾结外国势力罪。
控罪书显示,李宇轩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黎智英助手马克西蒙(Mark Simon)、香港律师助理陈梓华等人,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李宇轩去年8月23日乘快艇企图偷渡到台湾,但被广东海警截获,去年12月因偷越边境罪成被判入狱七个月。在中国刑满获释被遣送回港后,因为其他罪名还押待审。
综合《星岛日报》和《明报》报道,港警扣留李宇轩两日后,昨日起诉其三项罪名。李宇轩被控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9条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有协助罪犯罪和管有火器及弹药罪。
李宇轩还被控在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间,知悉自己犯下勾结外国势力罪后,与黎智英及陈梓华等人串谋,试图离开香港到台湾。港警还起诉李宇轩,在去年8月10日,在香港的住所里,非法持有弹药。警方当时发现了232枚使用过的催泪弹、七枚使用过的海绵弹,以及38枚使用过的橡胶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