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原告提出的索偿金额至少相当于50亿美元。不过,最终达成的和解金额很可能不及这个数目,双方也没有披露初步和解具体的赔偿金额。谷歌和原告律师尚未回应媒体的置评请求。
原告律师要求为每名被谷歌跟踪的用户索取至少5000美元(约6604新元)的赔偿,因为这些用户在未登录谷歌账户并且使用“隐形浏览模式”(Incognito mode)的情况下,用户的数据依旧被谷歌分析(Google Analytics)或广告管理系统追踪。
正式的和解协议预计将于明年2月24日提交法院批准。
法新社报道,一份法律文件证实,法官证实谷歌的律师已经达成初步和解协议,以解决这起于2020年提出的集体诉讼。
科技巨头谷歌同意就一起消费者隐私诉讼达成和解。这项诉讼指控谷歌追踪用户在“隐形浏览模式”下的数据,而这些用户以为他们在私密浏览网页,提出的赔偿金额达至少50亿美元。
这起向美国加州法院提出的诉讼称,谷歌的做法是“故意”欺骗用户,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指“数百万人”可能受到影响。
最初的诉状称,谷歌和其职员被赋予了“了解个人生活、兴趣和网络使用情况等隐私细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