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是以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掳绑)以及第511条文(企图犯罪)调查此案。掳绑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长七年监禁及罚款。企图犯罪的刑罚则是最长10年监禁和鞭笞及罚款。
新山警方当晚8时逮捕41岁主嫌,他是一名41岁的汽车维修技师,也是中国商人的生意伙伴。警方上星期二(19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掳绑)将主嫌犯提控上庭。
中国籍商人之子在新山遭掳绑案的三名华族青少年嫌犯的延长扣留星期天(12月24日)届满后,警方当天将他们押往新山推事庭,并获准再延扣他们三天至星期三(27日)。
一名中国商人12月12日到新山寻找拓展生意的工厂,却不料儿子险遭掳走。中国商人为救儿子而开车追撞绑匪车子并敲破对方车窗,还遭对方车子甩至路面,导致脸部和手臂多处受伤。所幸七岁的儿子最终获救。这名中国商人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警方接着上星期三(20日)下午在笨珍逮捕所有三名在逃嫌犯,年龄各为15岁、17岁和18岁。他们都是马国公民。法庭过后批准警方延长扣留他们四天,直到星期天(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