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识(MN)副主席祖莱达说,马来西亚柔佛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是一名遇事表现出勇气的年轻领袖,且从未利用自己的地位,以及与联邦政府的关系干预法庭诉讼。
赛沙迪被控的两项洗钱控状指他2018年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各5万令吉的款额,由他在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的户头转至他在土著信托基金的户头。
不过,赛沙迪不会立即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他还有两次上诉机会,以及向元首要求特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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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莱达补充称,在听取了辩方和控方的论点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已经做出了尽可能公平的决定。“赛沙迪仍可以继续上诉,我希望他能够用这个机会,以获得正义。”
根据联邦宪法,国会议员或州议员若因刑事罪而被判监超过一年或罚款不低于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东方日报》报道,祖莱达星期五(11月10日)发文告称,在同样犯罪后被定罪的情况下,“一些领袖更愿意使用任何伎俩,以逃避法庭的指控。然而,赛沙迪不像那位领袖一样愚蠢,他选择遵循法律程序所带来的结果”。
吉隆坡高庭星期四(9日)宣判,赛沙迪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钱等四项罪名全部成立,被法庭判入狱七年、鞭笞两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约289万新元)。随后,赛沙迪即宣布辞任马国民主联合阵线(MUDA,睦达)主席。
根据控状,赛沙迪担任土团党青年团长时,受委托保管100万令吉的资金。可是,他却与时任青年团副财政拉菲克串谋,失信并侵吞这笔款项。赛沙迪也被控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的选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