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日报》星期四(9月7日)报道,罗斯玛在支持这项申请的一份宣誓书中称,这些指控存在缺陷,因此她应该被宣告无罪并获释。她的律师拉吉凡南比尔说,这项申请是于星期三(6日)提交,并已向检方提供起诉书的副本。
目前,罗斯玛正在接受审讯,迄今为止已经有两名控方证人供证;罗斯玛5月3日还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了撤销指控的陈述,但检察官尚未做出决定。
主控官傅毅田(译音)也证实了此事。在星期四的案件管理当中,高庭法官择定将于12月13日审理这项申请。
罗斯玛说,她被控未按照1967年所得税法令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涉及了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法令(Amla)下的罪行。“内陆税务局(LHDN)没有发出命令或要求,我也没有违反法律。”她补充,所得税特别专员必须首先确定她应支付给内陆税务局(LHDN)的税款金额。
罗斯玛在宣誓书中说,她的律师建议,针对她提出的17项指控毫无根据,存在缺陷,并且没有披露任何犯罪行为。她于2018年10月4日被控犯有这些罪行,但高庭法官慕尼安迪(K. Muniandy)于2023年8月24日开审讯。
延伸阅读
马来西亚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已在高庭提出申请,试图撤销对她提出的17项洗钱和逃税指控。
罗斯玛称,她有宪法权利受到平等对待,并有权就内陆税收局制定的任何税务评估向特别专员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