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星期天(6月25日)引述知情者的话说,日本政府曾向执政党自民党表明,若使用目的属于现行制度规定的“警戒”等非战斗的五个领域,即使是有杀伤力的武器也能出口。这包括搭载机关炮的陆上自卫队“侦察警戒车”和海上自卫队的扫雷舰等。
报道称,日本国防部长滨田靖一在记者会上说,规定出口规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和运用指针,没有提及能否出口有杀伤能力的武器,仅表示对实际出口“将个别做出判断”。
日本执政党内部人士提出放宽限制,主要是考虑到日本与英国和意大利决定共同开发下一代战斗机,合作意味着日本不能再严守不向第三国转让共同开发的战斗装备。
延伸阅读
根据日本现行规定,日本仅允许出口或转让与“救援”、“运输”、“监视”和“扫雷”等不含杀伤目的军事装备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