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嫌疑,检方分别于1月10日、1月28日和2月10日先后三次传唤李在明到案受讯。李在明则在最后一次受讯期间全面否认检方指控,称检察机关沦为政权的帮凶,正在制造莫须有的罪名,强调除了被检方操纵者更改口供之外再无新证据。检方则认为,综合迄今为止的调查结果判断,相关案件情节恶劣,李在明很可能被判处重刑,因而提请批捕以免其逃跑或毁灭证据。

李在明在城南市长任内兼任城南FC主席。他涉嫌在任内(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吸引门户网站NAVER、斗山建设、CHA医院等企业133.5亿韩元的赞助,并利用职务之便为赞助商提供建筑审批、土地用途变更等便利。此外,检方还认为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10月以向NAVER出售城南市所有的土地为代价,以城南FC运营资金为借口索要50亿韩元。他还涉嫌在将从NAVER收受的贿赂伪装成捐赠,让企业透过捐赠团体向城南FC支付资金等。

(早报讯)韩国检方星期四(2月16日)提请批捕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指控李在明涉嫌贪腐、渎职、受贿。这是检方史上首次提捕最大在野党党首。

李在明还涉嫌通过亲信向民营企业透露城南市和开发公社内部机密,使之获取7886亿韩元的巨额利益。就慰礼新城项目,检方认为李在明涉嫌在这一项目招标之前的2013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向民企提供内部信息,使得湖畔建设公司最终中标为施工单位,牟取211亿韩元的不正当利益。

韩国检方说,李在明涉嫌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2010年至2018年)作为京畿道慰礼新城、大庄洞新城项目的最高决策者向民间开发商透露城南市政府和城南都市开发公社的内部机密,使开发商获得巨额利益,由此被指控违反反腐法。他还涉嫌决定从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相关公文中删除市政府收回项目超额收益的条款,只分配1830亿韩元(约1.9亿新元)的确定利润,从而使市政府无法取得追加收益,给城南市开发公社造成4895亿韩元的损失,由此被指控犯有渎职罪。据检方推算,城南市开发公社原本可以通过该项目获取6725亿韩元的利润,占开发利润总额的70%。

据此,韩国国会有望在近期内启动同意批捕流程。韩国现行法律规定,非现行犯的国会议员享受“未经国会同意不予批捕”的特权。

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调查一部和三部当天提请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就慰礼和大庄洞新城建设项目弊案,检方指控李在明犯有渎职罪和违反反腐法。对于城南足球俱乐部(城南FC)赞助案,检方指控李在明犯有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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