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赛沙迪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银行户头,转移至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赛沙迪一共面对四项控罪,包括失信和滥用团青的100万令吉资金及洗黑钱。
(早报讯)马来西亚高庭星期五(10月28日)裁定原任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被控串谋失信、挪用公款和洗黑钱等四项罪名表罪成立。
“当今大马”报道,司法专员阿兹哈下令赛沙迪的案件进入抗辩环节,赛沙迪可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或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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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控状指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却与前团青副财政拉菲克串谋滥用这笔款项。
赛沙迪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大厦的联昌银行犯罪。他也被控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