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一读通过两项法案,规定俄不再执行欧洲人权法院3月16日后作出的判决,也不再将欧洲人权法院判决作为俄法院重审案件的依据。根据二读时议员提出的修正案,该日期从3月16日改为3月15日,即俄递交退出欧洲委员会申请的日期。
(早报讯)俄罗斯总统普京周六(6月11日)签署法令,俄罗斯将停止执行欧洲人权法院3月15日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不再作为俄法院重审案件依据的法律文件。
俄罗斯3月15日宣布启动退出欧洲委员会和《欧洲人权公约》程序。俄外交部在声明中说,北约与欧盟国家恶意利用其在欧洲委员会的多数地位,将该组织变成反俄工具,拒绝平等对话。在当前条件下,俄方不会留在欧洲委员会。
新华社报道,根据俄法律信息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俄罗斯停止执行欧洲人权法院3月15日后作出的判决,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也不再作为俄法院重审案件的依据。此外,为保障俄公民权利,在2023年1月1日前,俄总检察院仍可根据欧洲人权法院在2022年3月16日前作出的决定向相关申请人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