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总监凯鲁再米表示,当局揭发此案,是由于一名中国女子今年5月16日拿着马国身份证到槟州移民局申请护照。但这名女子无法用马来文与移民局官员对谈,引起官员怀疑并向警方投报。

触犯刑事法典伪造文件罪者,则可被判处最高七年监禁及罚款。违反国民登记条例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三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六名被告都否认有罪,法官驳回被告代表律师的保释申请,所有被告一律不准保释。案展至9月18日下午过堂。

(早报讯)槟州总警长纳仁说,今天(周四)被控的国民登记局槟州分局助理局长莫哈末法依祖,就是贩卖报生纸及身份证给外国人的非法团伙主谋之一。

当局是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刑事法典的伪造文件条文,以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等法律提控这些人。

不过,纳仁指警方仍在调查此案,拒绝透露其他案情。莫哈末法依祖连同其他五人,昨天在槟城乔治市地庭面对32项控状,莫哈末法依祖面对其中11项控状。

他们一旦罪名成立,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者将面对监禁七至15年,或罚款5万至50万令吉(约1.6万新元至16万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