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指出,不过调查员起了疑心,因为所掌握的文件显示,这三方在同一天,即不到24小时就把手上的债券,以105令吉的价钱专卖给本地投资者。换言之,他们在转手间就赚取了18亿令吉。
AmBank后来以折价方式,即100令吉对87令吉,把38亿令吉的债券卖给了泰国的康帝证券集团(Country Group Securities),另外7亿令吉债券卖给一家新加坡公司,而自己则买下了5亿令吉的债券。
消息人士进一步表示,刘特佐当时是登州投资机构的顾问,且从一开始就涉及这次债券发行的讨论。
彭博社引述调查人员消息报道,当局正在积极调查,登州投资机构于2009年发行总值50亿令吉(约16亿新元)债券的课题。他们相信,刘特佐与其伙伴陈金隆从中捞取了1亿2600万美元(约1亿7125万新元)。
(早报讯) 虽然一马公司调查预料在3月完毕,但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麻烦还没有结束,据称马来西亚政府仍在调查他在一马公司前身,即登州投资机构(TIA)的不当行为。
报道指出,登州投资机构于2009年接触AmBank,寻求后者协助发行债券,筹募50亿令吉的资金。这批债券据称是马来西亚首次的30年期债券。
调查人员认为,AmBank没有把债券直接出售给本地投资者十分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