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我只是一个受害者,我做错了什么?”
马卡努在接受当地媒体访问时说,她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并不公平。
代表律师说,马卡努事前曾多次拒绝校长的示爱,她后来是被同事们说服,才决定公开录音揭发校长的淫荡行为。
马卡努事后被控散播猥亵信息,龙目岛地方法院原本判她无罪,但印尼最高法院上周五(11月9日)推翻裁决,裁定她触犯电子信息法律罪名成立,判她坐牢六个月,外加罚款五亿印尼盾(约4万7100新元)。
录音曝光后,校长开除了马卡努,并向当局投诉。
据法新社报道,马卡努在2012年录下了一段对话,已婚的校长在对话中向学校的财政说出和另一名同事的性爱情节,内容露骨。
印度尼西亚龙目岛(Lombok)一所学校的36岁女行政员马卡努(Baiq Nuril Maknun),因为揭发校长偷情而惹来半年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