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把58只濒危的印度星龟塞进行李箱,从印度走私至印度尼西亚,男子在过境新加坡转机时落网,星期五(8月30日)被控。这是我国至今起获的最大宗印度星龟走私案。
据了解,执法人员是在阿都加法的托运行李中搜出这些乌龟的。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把乌龟装在密封的行李箱里,没有采取恰当的步骤,避免动物承受不必要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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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走私一级受保护物种,每一只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元,或监禁最长六年,或两者兼施。若超过一只,罚款总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第二项控状的最高刑罚则为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坐牢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印度籍被告阿都加法(Abdul Jaffar Haji Ali,40岁)面对两项控状,涉嫌抵触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及动物与飞禽法令。
印度星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级受保护物种,因此须获印度当地政府批准,或是获得CITES签发的准证才可以运送出国。
根据第一项控状,阿都加法星期四(29日)上午约8时过境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准备转机至印尼雅加达时,被发现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拥有58只印度星龟。
案件将在四周后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