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和同伙也逼迫受害人裸体跳舞,同伙和友人各持手机拍摄。

感化院霸凌案,少年偷了舍友的钱,却做贼喊捉贼,事后和两人暴打舍友至浑身淤青,逼他舔鞋和脱光衣服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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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在去年7月19日跟两人对质,但被告等人否认,在当天傍晚把受害人逼进厕所殴打他,威胁他不要乱诬陷他们。受害人事后向宿舍职员举报。

两天后的清晨,被告和同伙施压要受害人翘课。他们前往榜鹅坊一多层停车场期间,被告联系另一友人,称受害人诬陷他们偷钱又向宿舍举报,表明要殴打受害人。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人(16岁)和同伙(16岁)都住在新加坡男童宿舍,受害者在宿舍藏有私房钱,被告和同伙得知后,分别偷走部分钱。

17岁被告共面对14项包括蓄意伤害他人、偷窃、侮辱他人等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五项提控他,余项则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控方指被告多次犯案,部分罪行是在接受调查期间犯下,要求提呈缓刑监视和青年改造所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法官批准后,案展9月17日下判。

三人在楼梯间对受害人拳打脚踢,被告还把手机交给友人要求拍摄殴打过程。他们令受害人脱光衣服,而受害人已虚弱得无法逃走,只好照办。

另外,今年5月1日晚上,被告和母亲发生口角后,不满父亲要他道歉,拿菜刀挑衅父亲,还说想要杀了父亲,并挥舞菜刀割伤自己,母亲最后报警求助。

三人离开后,受害者拨电给老师求助,事后被送院,被发现浑身淤青,也疼得无法躺下。

由于被告和涉案人事发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他们的名字和资料。

他们之后要求受害人舔他们的鞋子和跪地求饶,并趁他跪地时,轮流踢他的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