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为还债务,要求客户将付款存入自己母亲的银行户口,或指示客户向他开支票,四个月内失信公司超过70万元,随后逃往越南避免被捕,将近一年半后才回国自首。

为了避免因罪行受惩罚,被告在2022年5月18日逃往越南,直到2023年11月回国自首后被捕。被告至今也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调查显示,为了偿还债务,被告决定挪用公司客户的付款。在客户支付现金给他时,就会将款项占为己有。他也会要求客户付款存入自己母亲的户头,后再将钱取出私用。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5月19日没有上班,而另一名公司销售员陈春龙(47岁)也在同一天翘班。公司觉得事有蹊跷,便展开调查,查账时发现当中有出入。由于联系不上被告和陈春龙,公司便报警处理。

被告将这笔钱用来赌博和偿还债务,也为女友提供每月3000元的生活费。

被告廖春永(41岁)事发时是鲜鸡经销商利生集团的销售员,他被控一项失信罪,星期五(6月28日)在庭上认罪,被判坐牢四年三个月。

根据法庭文件,除了被告,同事陈春龙也使用相同手法,挪用客户约19万3062元付款。他事后同样逃往越南,但一个月后回国被捕。陈春龙已于2023年2月被判坐牢两年。(人名译音)

延伸阅读

另外,被告也会指示客户向他开支票,谎称他会先代他们兑现支票,后再向公司付款,但事实并非如此。

为了掩盖罪行,被告会用收取的部分款项来充当其他客户的付款。从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间,被告挪用至少42名客户共约70万1594元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