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到一住宅单位外恶作剧纵火,两名女子被警方逮捕,将于星期四(6月20日)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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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兰警署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警员随即到场调查,锁定并确认两名涉案女子身份后,于案发隔天将她们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19日)发文告说,警方在星期一(17日)晚上10时35分左右接到报案,指坎贝拉路一个住宅单位外被人纵火。

两名被捕女子是朋友关系,分别为21和26岁,她们将于星期四被控。根据刑事法典435节条文,恶作剧纵火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长达七年监禁,外加罚款。

警方表示,对那些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公然无视法律者将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