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被告王俊豪(译音)面对一项触犯非法持有武器罪名的控状,指他在今年5月9日晚上8时左右至5月10日凌晨零时20分左右,在武吉士维多利亚街的Bugis+购物中心内手持配枪。配枪当时已装满五发子弹。

王俊豪于5月11日被控上庭后,被令还押樟宜医疗中心,以接受医疗检查。案件在5月31日过堂时,控方则要求继续还押被告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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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星期五(6月7日)在国家法院再度过堂,身穿红色上衣、胸前挂着一副眼镜的的王俊豪通过视讯出庭。

法官最后将案件定在6月12日处理保释申请,案件则在7月5日再度过堂。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反对控方的申请,指出被告目前已被还押约四周。律师说,医生也已证明被告的犯罪风险较低,因此要求法官批准被告保释在外。

涉嫌值班后没有归还配枪,还带着手枪和子弹闹失踪,落网的机场辅警的案件再度过堂,控方以他患上适应障碍症而且罪行严重,要求被告不得保释。

控方指出还需要四周时间完成调查,但无需继续还押被告。不过由于被告犯下的罪行严重,外加他患上适应障碍症,为避免他对自己或他人照成伤害,因此要求法官不让被告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