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查,宏茂桥警署的警员确定盗刷者的身份,并在星期一逮捕一男一女。初步调查显示,39岁女子找到受害人的信用卡,随后与一名40岁男子一起盗刷了3400元,购买一只手表、一条手镯和一条金链,这些赃物都被警方查获作为物证。
一对男女涉嫌盗刷信用卡被捕,星期二(6月4日)将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6月3日)发文告说,警方在3月3日接获一名女子的报案,称有人使用她遗失的信用卡,进行多项未经授权的交易。
两人将于星期二被控,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诈罪名若成立,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