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为团伙开车逃离现场的是本案被告丹尼尔(Muhammad Danial bin Sabtu,27岁)。他之后分得7000元的赃款。
被告星期二(5月7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四个月。
他因此被控接收被盗财物。
凯斯及其同党当时已预谋开车埋伏在那里,其中两人尝试把钱偷走但不成功。
另外涉案的三人也被控,当中包括丹尼尔的21岁弟弟哈克尔、陈钦兴和凯斯。(人名译音)
杨海顺是要来这里把钱交给一名下注“多多”中奖的赌客曾广益的。曾广益向非法卜基下注“多多”,并于2023年8月14日那一期中奖。
该团伙当中的三人当即尾随杨海顺的车到武吉巴督东5道第243座的停车场。
两名跑腿陈钦兴与杨海顺当晚在裕盛路(Joo Seng Road)第21座组屋的停车场见面,陈钦兴把一袋钱交给对方。
两人得逞后跑回车,等候的司机赶快驾离现场。
卜基跑腿密谋偷钱计划,找人到交易地点偷走要交给另一名跑腿的巨款,团伙第一次下手不成,开车跟踪到第二个停车场,拿出棍子叫嚣,最终阴差阳错,夺走了下注“多多”的中奖赌客愈25万元奖金。
原来是跟踪到此的“抢钱党”现身,一人拿着棍棒挥向曾广益,另一人趁机打开他的车门取走装有钱的袋子。
曾广益随后把装满了钱的袋子放上自己车的副驾驶座,正要走入驾驶座时,突然听见有人大喊:“那是什么!”
根据案情,一名卜基跑腿陈钦兴(25岁)接获指示,2023年8月14日晚上要把过去一周收到的赌注交给另一名卜基跑腿杨海顺。
杨海顺把一袋钱交给曾广益后离开。
赌客曾广益随后报警称25万5000元被人偷走。
被告用这笔钱买了一辆价值8100元的斯巴鲁汽车。
凯斯于是与三名同伙相约一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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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陈钦兴当天凌晨就找来洋名凯斯(Keith)的18岁林姓青年商量,告诉对方如果想赚点“外快”,可到交易地点偷钱,得手之后分赃。